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勾股定理補充證明一 康軒版  

 

 

 

 

 

有一些書本對證明三十分推祟,這是由於這個證明是出自一位美國總統之手!

 

1881 年,加菲James A. Garfield1831-1881)當選成為美國20 任總統,可惜在當選後5 個月,就遭行刺身亡。至於勾股定理的有關證明,是他在1876

年提出的。

我個人覺得證明三並沒有甚麼優勝之處,它其實和證明二一樣,祇不過它將證明二中的圖形切開一半罷了!更何況,我不覺得梯形面積公式比正方形面積公式簡單!

又,如果從一個老師的角度來看,證明二和證明三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,它就是需要到恆等式

 

(a±b)2 = a2±2ab + b2 了。雖然這個恆等式一般都包括在中二的課程之中,但有很多學生都未能完全掌握,由於以上兩個證明都使用了它,往往在教學上會出現學生不明白和跟不上等問題。

1/2(a + b)(b + a) = 2(1/2 ab) + 1/2 c2
展開得 1/2 a2 + ab + 1/2 b2 = ab + 1/2 c2
化簡得 a2 + b2 = c2(定理得證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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